警詢時需要律師陪同嗎?
2022/4/14 陳湘如律師
湘如律師最近遇到來諮詢的當事人說他到警察局做筆錄(警詢)時,一開始說要找律師,但警察勸他說:「找律師來也沒有用、找律師也一樣、律師只能確保你在這裡不會被我們欺負,也不能幫你什麼…」,因此當事人就放棄委任律師陪同,自己一人在警局做筆錄了,嗣後被起訴,湘如看到警詢筆錄上有一些問題,詢問當事人為何沒找律師陪同,當事人才說出上開原因。
那到底什麼時候可以找律師親友被逮補了,我能幫他找律師嗎找律師陪同有什麼功能呢以下先向大家簡單說明:一、 依刑事訴訟法第27條第1項:「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亦同。」,所以只要被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傳喚,都可以委任律師陪同。
二、 依刑事訴訟法第27條第1項:「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有時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在毫無心理準備下被逮捕,無法對外聯絡,家人擔心不知道怎麼辦,可為其委任律師陪同偵訊,確保被告的權益。
三、 請律師陪同的功能:確保警察詢問時程序合法,警詢前律師可先接見,了解案情,並與律師討論問題、另律師陪同警詢可避免詢問時警察有態度不佳、刻意誘導之情形。
另提醒:如被逮捕後有意委任律師陪同,可向警察要求等律師來之後才開始做筆錄,最長時間可以等待4小時,如果律師逾小時未到場,警察才可以開始做筆錄。以上是被告的權益,要記得主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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