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DC Attorneys新竹縣竹北市民事・家事・刑事・勞動・商業・智財

情感/邏輯/法律

我們以綜合的方法處理各種法律爭議,在情感、邏輯與法律三方面一併考量,協助當事人充分維護最佳權益。

2 位主持律師國語・英語・台語
財會顧問前勤業眾信資深合夥人
企業法律顧問科技業、外商、政府機關
週一至週五09:00 – 17:30
01 / About

法律問題很少只是法律問題。一件離婚、一場車禍、一份合約爭議,背後都有人的處境與長遠的生活安排。我們先理解您的狀況,再用清楚的邏輯整理爭點,最後以法律專業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

情感EMPATHY

理解當事人的處境與顧慮,家事、繼承、長照等案件尤其重視關係與情緒的處理。

邏輯REASONING

釐清事實、整理證據與爭點,評估訴訟、調解或協商哪一條路最符合您的利益。

法律LAW

以扎實的法學訓練與實務經驗撰擬書狀、出庭辯論,為您爭取最佳結果。

02 / Practice

專業領域從個人與家庭的日常糾紛,到企業經營、股權與智慧財產,提供訴訟與非訟的完整服務。

  • 民事案件Civil

    借名登記分割共有物拆屋還地不動產買賣預售屋爭議工程款與承攬報酬工程瑕疵責任保險理賠契約履行清償借款不當得利損害賠償強制執行票據其他民事案件
  • 家事案件Family

    離婚剩餘財產分配扶養費監護宣告輔助宣告未成年子女權益會面交往遺囑確認遺產繼承遺產分割其他家事案件
  • 刑事、行政案件Criminal & Administrative

    過失傷害詐欺侵占偽造文書妨害名譽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銀行法違反公司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毒品、槍砲等特別法少年事件其他刑事稅務救濟訴願行政處分撤銷
  • 勞動案件Labor

    勞動契約糾紛加班費工資退休金資遣與解僱確認僱傭關係
  • 商業案件Corporate

    經營權爭議確認股東會決議裁定股份收買價格代理出席股東會董監事任職併購股份轉讓公司法契約擬定其他商業案件
  • 智慧財產案件Intellectual Property

    商標申請與舉發專利申請與舉發著作權法營業祕密保護侵權警告其他智慧財產案件
  • 契約及爭端解決Contracts & Disputes

    買賣契約代理契約授權契約合作開發契約保密契約智財侵權訴訟其他契約
03 / Team

律師團隊兩位主持律師皆執業多年、經辦案件無數,分別具備法院實務與國外留學經歷,並有資深會計師擔任顧問。

陳湘如律師照片PARTNER

陳湘如主持律師

學歷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法學士
經歷
上市櫃科技集團法務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助理
雲林地方法院書記官
現任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調解委員
  • 新竹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人
  • 新竹律師公會副秘書長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111–112 年榮譽律師
  • 科技公司法律顧問
  • 社區管委會法律顧問
  • 新竹縣議員法律諮詢律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扶助律師
語言
國語、英語、台語
林妤芬律師照片PARTNER

林妤芬主持律師

學歷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碩士(LL.M.)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法學士
經歷
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遠東萬佳法律事務所律師
宏鑑法律事務所律師
現任
  • 外商公司法律顧問
  • 政府機關法律顧問
  • 新竹縣議員法律諮詢律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扶助律師
語言
國語、英語、台語
林宗燕顧問照片ADVISOR

林宗燕顧問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
美國東新墨西哥州立大學企業管理(會計)碩士
財稅行政人員高考及格
經歷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
  • 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新竹分所所長
  • Deloitte & Touche 關島事務所審計部協理
  • AES-KY、鼎元光電、友旺科技(上市)獨立董事
  • 私立東海大學會計系兼任講師
  • 紐約州執業會計師
04 / Cases

案例分享本所歷年承辦並取得有利結果的 83 件案例,點選標題即可閱讀完整內容。個案事實各有不同,過往結果不代表未來案件必然相同。

    05 / Insights

    法律專欄把常見的法律疑問寫成白話,從車禍求償、離婚財產到勞資爭議,幫助您在遇到問題時先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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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nors榮譽事蹟與公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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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nors & Public Service

    榮譽事蹟

    除了承辦案件,本所律師也投入律師公會事務、法律扶助與法治教育,希望讓更多人在需要的時候找得到法律協助。

    1. 202608.14
      陳湘如律師

      獲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頒發感謝狀

      陳湘如律師擔任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法治教育入班講師,數次至國小進行法治教育,獲基金會頒發感謝狀,感謝其「為法治教育奠定良好的根基」。

    2. 202607.01
      陳湘如律師

      受聘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調解委員

      陳湘如律師獲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聘任為民事調解委員,任期二年,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7年6月30日止。

      民事調解委員在法院的調解程序中居中協調,協助雙方在進入訴訟之前,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解決方式。這與本所一向重視的「情感、邏輯、法律」並重理念相同:先理解雙方的處境,再用法律與理性,把紛爭化為可以執行的共識。

    3. 202504.09
      陳湘如律師

      受邀至警察廣播電臺新竹分臺講解智慧財產權

      陳湘如律師受邀上警廣新竹分臺(AM 1512 kHz)「法律APP」節目,於第159集以「如何保護我的智慧結晶?智慧財產權的基本概念」為題,用淺白的方式向聽眾說明智慧財產權的基本觀念。收聽節目 →

    4. 202502.17
      陳湘如律師

      續任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副秘書長

      陳湘如律師自111年12月起擔任新竹律師公會副秘書長,並任公益委員會、在職進修委員會委員,今年持續擔任副秘書長,任期自113年12月27日至115年12月26日。若有公益團體需要律師合作,無論是法律講習或法律諮詢,歡迎來電洽詢。

    5. 202310.20
      陳湘如律師

      受聘擔任2024賴清德競選總統全國律師後援會顧問

    6. 202305.01
      陳湘如律師

      受聘為新竹市政府第五屆勞資爭議調解人

      陳湘如律師獲新竹市政府聘任為第五屆勞資爭議調解人,任期三年,自112年5月1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

      勞資爭議調解人負責在勞資雙方之間居中協調,針對工資、資遣、職業災害等爭議提出調解方案,協助雙方在訴訟之外化解紛爭。陳律師長期處理勞動案件,也藉由擔任調解人,更深入了解勞資雙方各自的處境與考量。

    7. 202303.14
      陳湘如律師

      獲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頒發感謝狀

      陳湘如律師代表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蒞臨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進行法治教育宣導,結合生活情境,帶領學生進行法治問題探討,獲學校頒發感謝狀,肯定其「嘉惠莘莘學子,獲益良多」。

    8. 202301.05
      陳湘如律師

      受聘為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副秘書長

      陳湘如律師獲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理事長許民憲聘任為副秘書長,任期二年,自111年12月23日起至113年12月22日止,協助推動公會會務與公益活動。

    9. 202112.15
      陳湘如律師

      獲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聘任為中小企業榮譽律師

      陳湘如律師於民國110年12月15日獲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頒發聘書,聘任為中小企業榮譽律師,任期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聘期2年。

      中小企業是台灣經濟的重要支柱,經營上常面臨契約、勞資、債權催收與智慧財產等法律問題,卻未必有常設的法務人員。任期內,陳律師以榮譽律師身分協助中小企業釐清經營上的法律疑問,也把多年處理科技公司與企業顧問案件的經驗,帶給更多需要的企業主。

    公會與公益服務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調解委員

    陳湘如律師,115–117 年任期

    新竹市政府第五屆勞資爭議調解人

    陳湘如律師,112–115 年任期

    新竹律師公會副秘書長、公益委員會與在職進修委員會委員

    陳湘如律師,112 年起

    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法治教育入班講師

    陳湘如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扶助律師

    陳湘如律師、林妤芬律師

    新竹縣議員法律諮詢律師

    陳湘如律師、林妤芬律師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律師

    陳湘如律師,111–112 年任期

    公益團體需要法律講座或諮詢?歡迎與我們聯繫,討論合作方式。

    法律專欄
    名譽權・網路

    網路被人公開辱罵可以提告嗎?蒐證方式、提告流程與注意事項一次整理

    快速解答網路上被罵,不是只要出現難聽字眼就一定成立公然侮辱。現在判斷會重視整體表意脈絡、公開程度、名譽受損程度,以及言論自由與名譽權的權衡;若涉及具體事實指控,還可能要進一步區分誹謗問題。

    01先分清楚:難聽的話、侮辱與具體事實指控不完全相同

    網路糾紛常把「公然侮辱」「誹謗」「妨害名譽」混在一起。簡單來說,若是以貶抑性言詞羞辱他人,可能涉及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若散布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具體事實,則可能涉及刑法第310條誹謗等問題。

    但法律判斷不是只抓單一句髒話或負面評論。尤其公然侮辱經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後,必須依個案表意脈絡,判斷是否屬故意公然貶損他人名譽、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並進一步權衡言論自由與名譽權。

    因此「有人罵我,所以一定告得成」或「只是網路留言,所以都沒事」都過度簡化。

    02情境案例一:社團留言直接辱罵店家老闆

    例如消費者在公開地方社團抱怨交易糾紛,除了描述消費經驗外,又連續使用高度貶抑人格的字眼攻擊老闆,並標註姓名、店名,引發大量網友跟進留言。

    這時不能只看某一個字眼,而要看整段貼文的目的、前後文、公開範圍、是否針對公共議題或消費經驗評論,以及用語對特定人的名譽造成何種影響。

    如果原本可以用事實描述與合理評論表達不滿,卻轉為純粹人格羞辱,法律風險可能提高;反之,若屬對公共事務或可受公評事項的評論,言論自由權衡也會更加重要。

    03情境案例二:在群組指控同事「偷公司錢」

    若有人在多人工作群組直接指稱特定同事「偷公司錢」「偽造帳目」,這已不只是抽象難聽字眼,而是可以被查證真假的具體事實指控,法律分析可能轉向誹謗及相關民事名譽權問題。

    這類案件的關鍵會包括發言者是否有相當依據、內容是否涉及公共利益、傳播範圍,以及發言前是否經合理查證等。不能只因最後沒有刑事定罪,就反推任何指控都可以任意散布。

    被指控者蒐證時應保留完整前後文與群組資訊,因為截取單一句話可能不足以呈現實際脈絡。

    04什麼叫「公然」?網路留言一定算嗎?

    「公然」通常涉及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公開社團、公開貼文或多人可見的留言,與一對一私訊的情況不同;但具體是否符合刑法構成要件,仍須依可接觸人數、群組性質及實際傳播狀態判斷。

    例如兩人私訊互罵,與在數百人的社區群組公開點名羞辱,法律評價可能不同。即使是封閉群組,也不能只因「不是公開網頁」就當然排除相關風險。

    05被辱罵後怎麼蒐證才比較完整?

    不要只截一句話。建議保留發文者帳號、顯示名稱、貼文或留言時間、完整上下文、所在平台或群組、可見範圍,以及網址或其他可辨識來源的資訊。

    若貼文可能被刪除,可先以螢幕錄影方式從帳號頁面、貼文位置一路操作到爭議內容,搭配多張截圖保存前後文。若有轉貼、分享、按讚或他人回應,也可一併記錄,以呈現實際傳播狀況。

    蒐證仍應合法。不要為取得證據而盜用帳號、破解密碼或冒充他人進入無權存取的空間。

    06除了刑事提告,還可能有民事責任嗎?

    名譽受到侵害時,除了刑事妨害名譽問題,亦可能涉及民法侵權行為與人格權保護。具體可否請求損害賠償、非財產上損害或其他適當處分,要依侵害方式、故意過失、損害程度等判斷。

    刑事案件不起訴或無罪,也不能在所有情況下直接等同民事一定沒有責任,因為不同程序的構成要件、舉證與法律效果並不完全相同。

    若最主要目標是停止持續散布、移除內容、澄清或處理商譽影響,策略上也不一定只有「提刑事告訴」一條路。

    07反過來:公開評論店家或他人,怎麼降低法律風險?

    描述自身經驗時,盡量把「可證明的事實」與「個人評價」分開。例如保留交易紀錄、對話、發票,避免把尚未證實的推測直接寫成確定事實。

    使用「我認為服務過程讓我感受不好」與直接指控對方「就是詐騙集團」在法律風險上可能完全不同。評論越涉及犯罪、欺騙、專業失德等具體指控,越應確認是否有相當事實基礎。

    即使是消費爭議,也沒有必要使用與事件無關的人格羞辱、外貌攻擊或家人攻擊。把焦點留在可受公評的事件本身,通常更能兼顧表意與法律風險。

    08提告前先想清楚自己的目標

    有些人最在意的是追究刑事責任,有些人希望對方刪文、停止散布或道歉,也有人主要是商譽受損希望求償。不同目標會影響蒐證與程序選擇。

    若內容持續擴散、涉及大量轉傳、匿名帳號、商業競爭或嚴重人格攻擊,建議儘早整理證據與時間軸,讓律師評估刑事、民事或其他處理方式。

    尤其網路內容變動快,帳號可能改名、貼文可能刪除,蒐證通常比爭論更優先。

    09常見問題 FAQ

    對方只罵一句髒話,就一定成立公然侮辱嗎?
    不一定。依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需依個案表意脈絡、名譽受損程度及言論自由等因素綜合判斷。
    在LINE群組罵人算公開嗎?
    要看群組人數、成員關係與多數人是否得共見共聞等具體情況,不能只看平台名稱判斷。
    對方把貼文刪掉,我的截圖還有用嗎?
    截圖可作為證據資料之一,但完整性、真實性與前後文都很重要。若可能發生爭議,建議盡量保留完整操作過程與來源資訊。
    說的是事實,就一定不會有誹謗問題嗎?
    不能如此簡化。涉及具體事實指控時,仍須依刑法規定、公共利益、查證與個案情況分析。
    匿名帳號罵人就沒辦法處理嗎?
    匿名不代表當然無法處理,但身分追查與程序可能更複雜,應先完整保存帳號、網址、時間與內容等資料。
    06 / Contact

    先聊聊您的狀況,
    再決定下一步。

    電話
    03-550-8110
    國際:+886 3 5508110
    Email
    陳湘如律師
    sldcattorneys@gmail.com
    林妤芬律師
    sldc3689@gmail.com
    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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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妤芬律師加入林律師 LINELINE ID:@attorney_sophia
    地址與時間
    新竹縣竹北市自強五路 139 號
    週一至週五09:00 – 17:30
    週六、週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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