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DC Attorneys新竹縣竹北市民事・家事・刑事・勞動・商業・智財

情感/邏輯/法律

我們以綜合的方法處理各種法律爭議,在情感、邏輯與法律三方面一併考量,協助當事人充分維護最佳權益。

2 位主持律師國語・英語・台語
財會顧問前勤業眾信資深合夥人
企業法律顧問科技業、外商、政府機關
週一至週五09:00 – 17:30
01 / About

法律問題很少只是法律問題。一件離婚、一場車禍、一份合約爭議,背後都有人的處境與長遠的生活安排。我們先理解您的狀況,再用清楚的邏輯整理爭點,最後以法律專業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

情感EMPATHY

理解當事人的處境與顧慮,家事、繼承、長照等案件尤其重視關係與情緒的處理。

邏輯REASONING

釐清事實、整理證據與爭點,評估訴訟、調解或協商哪一條路最符合您的利益。

法律LAW

以扎實的法學訓練與實務經驗撰擬書狀、出庭辯論,為您爭取最佳結果。

02 / Practice

專業領域從個人與家庭的日常糾紛,到企業經營、股權與智慧財產,提供訴訟與非訟的完整服務。

  • 民事案件Civil

    借名登記分割共有物拆屋還地不動產買賣預售屋爭議工程款與承攬報酬工程瑕疵責任保險理賠契約履行清償借款不當得利損害賠償強制執行票據其他民事案件
  • 家事案件Family

    離婚剩餘財產分配扶養費監護宣告輔助宣告未成年子女權益會面交往遺囑確認遺產繼承遺產分割其他家事案件
  • 刑事、行政案件Criminal & Administrative

    過失傷害詐欺侵占偽造文書妨害名譽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銀行法違反公司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毒品、槍砲等特別法少年事件其他刑事稅務救濟訴願行政處分撤銷
  • 勞動案件Labor

    勞動契約糾紛加班費工資退休金資遣與解僱確認僱傭關係
  • 商業案件Corporate

    經營權爭議確認股東會決議裁定股份收買價格代理出席股東會董監事任職併購股份轉讓公司法契約擬定其他商業案件
  • 智慧財產案件Intellectual Property

    商標申請與舉發專利申請與舉發著作權法營業祕密保護侵權警告其他智慧財產案件
  • 契約及爭端解決Contracts & Disputes

    買賣契約代理契約授權契約合作開發契約保密契約智財侵權訴訟其他契約
03 / Team

律師團隊兩位主持律師皆執業多年、經辦案件無數,分別具備法院實務與國外留學經歷,並有資深會計師擔任顧問。

陳湘如律師照片PARTNER

陳湘如主持律師

學歷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法學士
經歷
上市櫃科技集團法務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助理
雲林地方法院書記官
現任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調解委員
  • 新竹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人
  • 新竹律師公會副秘書長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111–112 年榮譽律師
  • 科技公司法律顧問
  • 社區管委會法律顧問
  • 新竹縣議員法律諮詢律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扶助律師
語言
國語、英語、台語
林妤芬律師照片PARTNER

林妤芬主持律師

學歷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碩士(LL.M.)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法學士
經歷
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遠東萬佳法律事務所律師
宏鑑法律事務所律師
現任
  • 外商公司法律顧問
  • 政府機關法律顧問
  • 新竹縣議員法律諮詢律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扶助律師
語言
國語、英語、台語
林宗燕顧問照片ADVISOR

林宗燕顧問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
美國東新墨西哥州立大學企業管理(會計)碩士
財稅行政人員高考及格
經歷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
  • 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新竹分所所長
  • Deloitte & Touche 關島事務所審計部協理
  • AES-KY、鼎元光電、友旺科技(上市)獨立董事
  • 私立東海大學會計系兼任講師
  • 紐約州執業會計師
04 / Cases

案例分享本所歷年承辦並取得有利結果的 83 件案例,點選標題即可閱讀完整內容。個案事實各有不同,過往結果不代表未來案件必然相同。

    05 / Insights

    法律專欄把常見的法律疑問寫成白話,從車禍求償、離婚財產到勞資爭議,幫助您在遇到問題時先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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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nors榮譽事蹟與公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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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nors & Public Service

    榮譽事蹟

    除了承辦案件,本所律師也投入律師公會事務、法律扶助與法治教育,希望讓更多人在需要的時候找得到法律協助。

    1. 202608.14
      陳湘如律師

      獲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頒發感謝狀

      陳湘如律師擔任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法治教育入班講師,數次至國小進行法治教育,獲基金會頒發感謝狀,感謝其「為法治教育奠定良好的根基」。

    2. 202607.01
      陳湘如律師

      受聘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調解委員

      陳湘如律師獲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聘任為民事調解委員,任期二年,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7年6月30日止。

      民事調解委員在法院的調解程序中居中協調,協助雙方在進入訴訟之前,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解決方式。這與本所一向重視的「情感、邏輯、法律」並重理念相同:先理解雙方的處境,再用法律與理性,把紛爭化為可以執行的共識。

    3. 202504.09
      陳湘如律師

      受邀至警察廣播電臺新竹分臺講解智慧財產權

      陳湘如律師受邀上警廣新竹分臺(AM 1512 kHz)「法律APP」節目,於第159集以「如何保護我的智慧結晶?智慧財產權的基本概念」為題,用淺白的方式向聽眾說明智慧財產權的基本觀念。收聽節目 →

    4. 202502.17
      陳湘如律師

      續任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副秘書長

      陳湘如律師自111年12月起擔任新竹律師公會副秘書長,並任公益委員會、在職進修委員會委員,今年持續擔任副秘書長,任期自113年12月27日至115年12月26日。若有公益團體需要律師合作,無論是法律講習或法律諮詢,歡迎來電洽詢。

    5. 202310.20
      陳湘如律師

      受聘擔任2024賴清德競選總統全國律師後援會顧問

    6. 202305.01
      陳湘如律師

      受聘為新竹市政府第五屆勞資爭議調解人

      陳湘如律師獲新竹市政府聘任為第五屆勞資爭議調解人,任期三年,自112年5月1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

      勞資爭議調解人負責在勞資雙方之間居中協調,針對工資、資遣、職業災害等爭議提出調解方案,協助雙方在訴訟之外化解紛爭。陳律師長期處理勞動案件,也藉由擔任調解人,更深入了解勞資雙方各自的處境與考量。

    7. 202303.14
      陳湘如律師

      獲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頒發感謝狀

      陳湘如律師代表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蒞臨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進行法治教育宣導,結合生活情境,帶領學生進行法治問題探討,獲學校頒發感謝狀,肯定其「嘉惠莘莘學子,獲益良多」。

    8. 202301.05
      陳湘如律師

      受聘為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副秘書長

      陳湘如律師獲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理事長許民憲聘任為副秘書長,任期二年,自111年12月23日起至113年12月22日止,協助推動公會會務與公益活動。

    9. 202112.15
      陳湘如律師

      獲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聘任為中小企業榮譽律師

      陳湘如律師於民國110年12月15日獲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頒發聘書,聘任為中小企業榮譽律師,任期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聘期2年。

      中小企業是台灣經濟的重要支柱,經營上常面臨契約、勞資、債權催收與智慧財產等法律問題,卻未必有常設的法務人員。任期內,陳律師以榮譽律師身分協助中小企業釐清經營上的法律疑問,也把多年處理科技公司與企業顧問案件的經驗,帶給更多需要的企業主。

    公會與公益服務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調解委員

    陳湘如律師,115–117 年任期

    新竹市政府第五屆勞資爭議調解人

    陳湘如律師,112–115 年任期

    新竹律師公會副秘書長、公益委員會與在職進修委員會委員

    陳湘如律師,112 年起

    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法治教育入班講師

    陳湘如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扶助律師

    陳湘如律師、林妤芬律師

    新竹縣議員法律諮詢律師

    陳湘如律師、林妤芬律師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律師

    陳湘如律師,111–112 年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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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事法

    離婚財產怎麼分?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與常見爭議一次看懂

    快速解答台灣常見的法定財產制下,「離婚財產各分一半」是過度簡化的說法。重點是計算雙方現存婚後財產、婚姻存續中債務及法定排除項目,再比較雙方剩餘財產差額。

    01先破解迷思:離婚不是把所有財產直接一人一半

    夫妻若沒有另外約定其他夫妻財產制,通常適用法定財產制。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才會進一步處理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而不是把名下所有房子、存款、股票直接各切一半。

    依民法第1030條之1,夫或妻現存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原則上比較雙方差額並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以及慰撫金,不列入第一項的計算。

    因此「財產登記在誰名下」與「是否完全不用計算」是兩回事;同樣地,「婚後取得」也不代表所有財產都必然納入。

    02情境案例:婚後買房登記在先生名下,太太就沒有權利嗎?

    例如夫妻結婚後共同生活多年,先生工作收入較高,婚後購買住宅並登記在先生名下;太太主要照顧孩子與家庭,名下存款較少。離婚時,不能只因房屋登記在先生名下,就直接認定太太與該財產完全無關。

    剩餘財產分配制度本身就是在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衡量夫妻婚後財產差額。現行民法也明文要求法院在調整或免除分配額時,綜合考量家事勞動、子女照顧、對家庭的整體協力等因素。

    但這也不表示太太當然取得房屋二分之一所有權。通常要先釐清房屋取得時間、資金來源、貸款餘額及雙方其他婚後財產,再計算可能的差額請求。

    03哪些通常屬於婚前財產?哪些可能是婚後財產?

    判斷財產屬性要看取得時間與原因。婚前已經取得的存款、不動產或投資,原則上與婚後取得財產的計算方式不同;但若婚前財產在婚後產生孳息、轉換型態或與婚後資金混合,實際認定可能更複雜。

    婚後以工作收入累積的存款、投資或購置資產,通常是計算時的重要項目。房屋雖登記一人名下,也要看是否在婚後取得及資金來源。

    因此離婚前最好先做「財產時間軸」:結婚日、各資產取得日、購買價格、資金來源、貸款及目前價值,遠比只列出名下有哪些財產更有用。

    04繼承、父母贈與的財產要分嗎?

    民法第1030條之1明定,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的財產,以及慰撫金,原則上不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第一項計算。

    例如婚後父母單純贈與女兒一筆款項,或一方繼承長輩留下的不動產,與一般以婚後工作所得累積的財產不同。不過實務上仍可能爭執款項究竟是贈與夫妻雙方、只贈與其中一方,或後續是否與其他財產混合。

    所以若主張某筆財產屬於繼承或贈與,遺產資料、匯款紀錄、贈與契約、對話及資金流向都值得保存。

    05夫妻的債務怎麼算?

    法律計算並不是只看資產,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也可能影響剩餘財產數額。例如婚後房貸、特定借款是否應扣除,要看債務性質、發生時間與個案事實。

    常見爭議是離婚前突然出現大筆借款、親友借據或資金移轉。若另一方懷疑是為了降低剩餘財產而刻意製造債務,就需要從借款時間、金流、用途、還款紀錄與雙方關係檢視真實性。

    因此看到對方提出一張借據,不代表該筆債務就一定會全數被採認。

    06對方離婚前把財產轉走,就完全沒辦法了嗎?

    夫妻關係惡化後,常見一方大量提領存款、贈與親友或移轉資產。民法對於特定為減少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而處分婚後財產的情形另有規定,不能單純認為「名下已經沒有就不用算」。

    這類案件非常重視時間與金流。若發現異常處分,應保存帳戶資料、交易紀錄、不動產異動或其他可取得的證據,並及早評估法律程序。

    同時也不建議自行登入對方帳戶、破解密碼或以違法方式取得資料,否則可能衍生其他法律風險。

    07剩餘財產一定平均分配嗎?法院可以調整嗎?

    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若夫妻一方對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使平均分配有失公平,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分配額。

    法院衡量時可綜合考量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的整體協力、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經濟能力等。

    這也說明家務與照顧不是「沒有收入就沒有貢獻」。但是否調整以及調整幅度仍屬個案判斷,不能預設某一種家庭分工必然得到特定比例。

    08請求有沒有時間限制?

    依民法第1030條之1,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此外,財產價值計算基準也有法定規則;若是因判決離婚,民法第1030條之4對價值計算時點另有規定。實際案件應依離婚方式、起訴時間與財產狀況確認。

    若財產種類多、涉及公司股權、不動產或境外資產,更建議提早整理,而不是等離婚完成很久後才開始追查。

    09常見問題 FAQ

    婚後買的房子一定一人一半嗎?
    不是直接取得一半所有權。應先確認夫妻財產制、取得時間、資金來源、債務及雙方整體婚後財產,再判斷剩餘財產差額。
    家庭主婦沒有收入,離婚就分不到財產嗎?
    不能這樣理解。現行民法明文將家事勞動、子女照顧及對家庭的整體協力列為法院衡酌因素。
    父母婚後送我的錢也要算嗎?
    若確屬一方因贈與等無償取得的財產,原則上屬法定排除項目;但實際仍可能爭執受贈人、資金流向與證明。
    對方不願提供財產資料怎麼辦?
    可先整理自己已知的資產、金流與線索;進入司法程序後,是否及如何調查財產須依程序與個案評估。
    06 / Contact

    先聊聊您的狀況,
    再決定下一步。

    電話
    03-550-8110
    國際:+886 3 5508110
    Email
    陳湘如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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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妤芬律師
    sldc3689@gmail.com
    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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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妤芬律師加入林律師 LINELINE ID:@attorney_sophia
    地址與時間
    新竹縣竹北市自強五路 139 號
    週一至週五09:00 – 17:30
    週六、週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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