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DC Attorneys新竹縣竹北市民事・家事・刑事・勞動・商業・智財

情感/邏輯/法律

我們以綜合的方法處理各種法律爭議,在情感、邏輯與法律三方面一併考量,協助當事人充分維護最佳權益。

2 位主持律師國語・英語・台語
財會顧問前勤業眾信資深合夥人
企業法律顧問科技業、外商、政府機關
週一至週五09:00 – 17:30
01 / About

法律問題很少只是法律問題。一件離婚、一場車禍、一份合約爭議,背後都有人的處境與長遠的生活安排。我們先理解您的狀況,再用清楚的邏輯整理爭點,最後以法律專業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

情感EMPATHY

理解當事人的處境與顧慮,家事、繼承、長照等案件尤其重視關係與情緒的處理。

邏輯REASONING

釐清事實、整理證據與爭點,評估訴訟、調解或協商哪一條路最符合您的利益。

法律LAW

以扎實的法學訓練與實務經驗撰擬書狀、出庭辯論,為您爭取最佳結果。

02 / Practice

專業領域從個人與家庭的日常糾紛,到企業經營、股權與智慧財產,提供訴訟與非訟的完整服務。

  • 民事案件Civil

    借名登記分割共有物拆屋還地不動產買賣預售屋爭議工程款與承攬報酬工程瑕疵責任保險理賠契約履行清償借款不當得利損害賠償強制執行票據其他民事案件
  • 家事案件Family

    離婚剩餘財產分配扶養費監護宣告輔助宣告未成年子女權益會面交往遺囑確認遺產繼承遺產分割其他家事案件
  • 刑事、行政案件Criminal & Administrative

    過失傷害詐欺侵占偽造文書妨害名譽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銀行法違反公司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毒品、槍砲等特別法少年事件其他刑事稅務救濟訴願行政處分撤銷
  • 勞動案件Labor

    勞動契約糾紛加班費工資退休金資遣與解僱確認僱傭關係
  • 商業案件Corporate

    經營權爭議確認股東會決議裁定股份收買價格代理出席股東會董監事任職併購股份轉讓公司法契約擬定其他商業案件
  • 智慧財產案件Intellectual Property

    商標申請與舉發專利申請與舉發著作權法營業祕密保護侵權警告其他智慧財產案件
  • 契約及爭端解決Contracts & Disputes

    買賣契約代理契約授權契約合作開發契約保密契約智財侵權訴訟其他契約
03 / Team

律師團隊兩位主持律師皆執業多年、經辦案件無數,分別具備法院實務與國外留學經歷,並有資深會計師擔任顧問。

陳湘如律師照片PARTNER

陳湘如主持律師

學歷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法學士
經歷
上市櫃科技集團法務
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助理
雲林地方法院書記官
現任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調解委員
  • 新竹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人
  • 新竹律師公會副秘書長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111–112 年榮譽律師
  • 科技公司法律顧問
  • 社區管委會法律顧問
  • 新竹縣議員法律諮詢律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扶助律師
語言
國語、英語、台語
林妤芬律師照片PARTNER

林妤芬主持律師

學歷
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碩士(LL.M.)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法學士
經歷
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遠東萬佳法律事務所律師
宏鑑法律事務所律師
現任
  • 外商公司法律顧問
  • 政府機關法律顧問
  • 新竹縣議員法律諮詢律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扶助律師
語言
國語、英語、台語
林宗燕顧問照片ADVISOR

林宗燕顧問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法律研究所碩士
美國東新墨西哥州立大學企業管理(會計)碩士
財稅行政人員高考及格
經歷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資深合夥人
  • 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新竹分所所長
  • Deloitte & Touche 關島事務所審計部協理
  • AES-KY、鼎元光電、友旺科技(上市)獨立董事
  • 私立東海大學會計系兼任講師
  • 紐約州執業會計師
04 / Cases

案例分享本所歷年承辦並取得有利結果的 83 件案例,點選標題即可閱讀完整內容。個案事實各有不同,過往結果不代表未來案件必然相同。

    05 / Insights

    法律專欄把常見的法律疑問寫成白話,從車禍求償、離婚財產到勞資爭議,幫助您在遇到問題時先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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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nors榮譽事蹟與公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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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nors & Public Service

    榮譽事蹟

    除了承辦案件,本所律師也投入律師公會事務、法律扶助與法治教育,希望讓更多人在需要的時候找得到法律協助。

    1. 202608.14
      陳湘如律師

      獲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頒發感謝狀

      陳湘如律師擔任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法治教育入班講師,數次至國小進行法治教育,獲基金會頒發感謝狀,感謝其「為法治教育奠定良好的根基」。

    2. 202607.01
      陳湘如律師

      受聘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調解委員

      陳湘如律師獲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聘任為民事調解委員,任期二年,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7年6月30日止。

      民事調解委員在法院的調解程序中居中協調,協助雙方在進入訴訟之前,找到彼此都能接受的解決方式。這與本所一向重視的「情感、邏輯、法律」並重理念相同:先理解雙方的處境,再用法律與理性,把紛爭化為可以執行的共識。

    3. 202504.09
      陳湘如律師

      受邀至警察廣播電臺新竹分臺講解智慧財產權

      陳湘如律師受邀上警廣新竹分臺(AM 1512 kHz)「法律APP」節目,於第159集以「如何保護我的智慧結晶?智慧財產權的基本概念」為題,用淺白的方式向聽眾說明智慧財產權的基本觀念。收聽節目 →

    4. 202502.17
      陳湘如律師

      續任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副秘書長

      陳湘如律師自111年12月起擔任新竹律師公會副秘書長,並任公益委員會、在職進修委員會委員,今年持續擔任副秘書長,任期自113年12月27日至115年12月26日。若有公益團體需要律師合作,無論是法律講習或法律諮詢,歡迎來電洽詢。

    5. 202310.20
      陳湘如律師

      受聘擔任2024賴清德競選總統全國律師後援會顧問

    6. 202305.01
      陳湘如律師

      受聘為新竹市政府第五屆勞資爭議調解人

      陳湘如律師獲新竹市政府聘任為第五屆勞資爭議調解人,任期三年,自112年5月1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

      勞資爭議調解人負責在勞資雙方之間居中協調,針對工資、資遣、職業災害等爭議提出調解方案,協助雙方在訴訟之外化解紛爭。陳律師長期處理勞動案件,也藉由擔任調解人,更深入了解勞資雙方各自的處境與考量。

    7. 202303.14
      陳湘如律師

      獲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頒發感謝狀

      陳湘如律師代表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蒞臨新竹市東區三民國民小學進行法治教育宣導,結合生活情境,帶領學生進行法治問題探討,獲學校頒發感謝狀,肯定其「嘉惠莘莘學子,獲益良多」。

    8. 202301.05
      陳湘如律師

      受聘為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副秘書長

      陳湘如律師獲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理事長許民憲聘任為副秘書長,任期二年,自111年12月23日起至113年12月22日止,協助推動公會會務與公益活動。

    9. 202112.15
      陳湘如律師

      獲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聘任為中小企業榮譽律師

      陳湘如律師於民國110年12月15日獲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頒發聘書,聘任為中小企業榮譽律師,任期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聘期2年。

      中小企業是台灣經濟的重要支柱,經營上常面臨契約、勞資、債權催收與智慧財產等法律問題,卻未必有常設的法務人員。任期內,陳律師以榮譽律師身分協助中小企業釐清經營上的法律疑問,也把多年處理科技公司與企業顧問案件的經驗,帶給更多需要的企業主。

    公會與公益服務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調解委員

    陳湘如律師,115–117 年任期

    新竹市政府第五屆勞資爭議調解人

    陳湘如律師,112–115 年任期

    新竹律師公會副秘書長、公益委員會與在職進修委員會委員

    陳湘如律師,112 年起

    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法治教育入班講師

    陳湘如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扶助律師

    陳湘如律師、林妤芬律師

    新竹縣議員法律諮詢律師

    陳湘如律師、林妤芬律師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律師

    陳湘如律師,111–112 年任期

    公益團體需要法律講座或諮詢?歡迎與我們聯繫,討論合作方式。

    法律專欄
    車禍處理

    車禍對方不賠怎麼辦?求償流程、證據準備與法律處理方式一次看懂

    快速解答車禍對方拒賠時,重點不是反覆爭論「誰對誰錯」,而是先把責任與損害證據固定下來。行車紀錄器、事故資料、診斷證明、薪資損失與修繕單據,都可能直接影響後續協商、調解與訴訟結果。

    01車禍對方不賠,先分清楚「責任」與「賠多少」

    車禍爭議通常同時包含兩個問題:第一,事故責任如何分配;第二,實際可以請求多少損害。即使對方承認有碰撞,也不代表雙方已對肇事比例、醫療必要性、修車金額或工作損失達成共識。

    依民法侵權行為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原則上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汽車、機車等動力車輛在使用中造成他人損害,民法第191條之2另有規範。實際責任仍會依號誌、路權、車速、轉彎或變換車道方式、駕駛注意義務等個案事實判斷。

    因此,對方說「我沒有錯」或保險公司提出某個比例,都不等於責任已經確定。警方初步資料、現場跡證、影像與必要時的鑑定,才是後續判斷的重要基礎。

    02情境案例:對方一開始答應賠,後來卻不接電話

    例如甲騎機車直行,乙駕車右轉時發生碰撞。事故當天乙表示會交由保險處理,但數週後保險公司認為甲也有部分過失,雙方對責任比例與醫療費用產生落差,乙也不再回覆訊息。

    這類情況不宜只保留聊天截圖等待對方回覆。甲應整理事故現場照片、行車紀錄器、警方資料、診斷證明、醫療收據、請假證明及車損資料,再把「事故責任」與「損害金額」分開整理。若協商沒有進展,可進一步評估調解或民事程序。

    案例重點在於:口頭承諾願意處理,不代表日後不會發生責任或金額爭議。越早保存原始證據,越能避免影像遭覆寫、單據遺失或日後記憶不清。

    03事故後哪些證據最重要?

    第一類是事故責任證據,例如現場全景、車輛相對位置、號誌、道路標線、煞車或撞擊痕跡、行車紀錄器原始檔、附近監視器及目擊者資訊。若只拍車損特寫,可能不足以還原事故發生方式。

    第二類是人身損害證據,包括診斷證明、急診與門診紀錄、醫療收據、藥費、復健紀錄、交通費、看護需求等。若主張無法工作造成收入損失,也應準備薪資單、扣繳資料、請假紀錄或其他可證明收入與停工期間的資料。

    第三類是財物損害,例如車輛估價單、維修工單、發票、拖吊費或其他受損物品證明。證據最好保留原始檔與時間資訊,不要只留下經通訊軟體壓縮後的版本。

    04常見可以請求哪些賠償?

    車禍造成受傷時,常見請求項目可能包括必要醫療費用、就醫交通費、看護費、不能工作造成的收入損失;若傷勢造成長期功能影響,也可能涉及勞動能力減損等較複雜的計算。

    財物部分常見為車輛修復費用與其他物品損失。實務上不是「有估價單就一定全賠」,仍可能涉及修復必要性、零件折舊、事故因果關係與責任比例。

    若身體、健康等人格法益受到侵害且情節符合要件,也可能主張非財產上損害,也就是一般所稱精神慰撫金。金額並沒有固定價目表,會依傷勢、影響程度及個案情況判斷。

    05對方或保險公司不願賠,處理流程怎麼走?

    可先將損害項目做成清單,附上證明文件,與對方或保險公司協商。不要只提出一個總金額,最好讓每一筆請求都有來源,例如醫療費多少、工作損失如何計算、修車費依哪份單據。

    若協商差距過大,可評估申請調解。調解的價值不只是「談價錢」,也能把責任比例、給付方式、付款期限及是否包含其他請求一次說清楚。和解或調解文字若寫得過於籠統,日後可能反而產生新的爭議。

    若仍無法解決,則可能進入民事訴訟。若事故涉及傷害等刑事問題,也要另外注意刑事程序與期間。民事求償與刑事責任的目的不同,不宜把刑事程序單純當成逼迫付款的工具。

    06常見錯誤:太早簽下「全部拋棄」的和解內容

    事故初期傷勢可能尚未穩定,有些症狀需要追蹤或復健一段時間才看得出影響。如果在醫療狀況尚未明朗時,就簽署包含「其餘民刑事請求全部拋棄」等廣泛文字,後續若出現新的醫療支出,可能產生是否仍能請求的爭議。

    簽署前應確認和解範圍、金額、付款日期、是否包含強制險或其他保險給付、是否處理車損與人傷全部項目。若金額較高或傷勢較重,建議先讓專業人士檢視內容。

    07什麼情況建議及早諮詢律師?

    責任比例爭議大、傷勢嚴重、可能留下後遺症、工作能力受到影響、對方完全拒絕處理、保險理賠差距很大,或已收到法院、檢察署文件時,都適合及早尋求法律協助。

    律師的工作不只是「幫忙告人」,也包括協助判斷證據缺口、整理請求項目、估算程序成本、檢視和解條款,以及評估什麼時間點適合談判或進入訴訟。

    08常見問題 FAQ

    對方說沒錢,就不能求償嗎?
    是否有賠償責任與目前是否有付款能力是不同問題。仍應先確認責任與請求金額,再依個案評估和解、分期、訴訟及後續執行。
    一定要先做車禍鑑定才能提告嗎?
    不一定。是否需要鑑定要看現有事故資料與責任爭議程度;鑑定是可能使用的證據之一,並非每一案都必然先做。
    只有修車估價單可以求償嗎?
    估價單可作為損害資料,但對方仍可能爭執修復必要性或金額。若已維修,工單、發票與付款資料通常更有助於說明實際損害。
    保險公司說只能賠這些,我一定要接受嗎?
    保險公司的理賠意見不等於法院最終判斷。可先要求了解計算依據,再依責任、證據與損害項目評估是否接受。
    06 / Contact

    先聊聊您的狀況,
    再決定下一步。

    電話
    03-550-8110
    國際:+886 3 5508110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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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妤芬律師
    sldc3689@gmail.com
    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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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與時間
    新竹縣竹北市自強五路 139 號
    週一至週五09:00 – 17:30
    週六、週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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